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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作者:时间:2016-03-15点击数: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根据《平顶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平顶山学院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到院里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通知参加的会议、讲座、报告等都实行考勤。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由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辅导员、监察部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监督。院办公室负责对任课教师考勤登记进行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纪律委员和任课教师联合考勤。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应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汇入学生考勤表。各班纪律委员必须按时(课前3分钟)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三)辅导员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引导。

(四)各班纪律委员必须坚持至少每节课(两课时)点名一次,并把缺勤、迟到和早退者姓名报任课教师备案。带餐饮进入课堂者一律按照迟到论处。

(五)考勤情况每天汇总一次(缺勤、迟到、早退者姓名和节数)由班长备案建立考勤日志,每周由班长汇总一次报辅导员、监察部和年级长各一份备案,每月由年级长和监察部汇总一次报辅导员和学院办公室各一份备案。

(六)合堂课(理论课、报告、讲座等)要以班为单位集中入座,由班长组织,纪律委员按照本规定进行及时考勤。

(七)监察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班考情情况、课堂教学出勤情况等进行检查和指导,班长和纪检委员必须对考勤检查人员如实申报班级缺勤情况,对病、事假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或假条。

(八)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班级同学、学生会监察部、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相互监督制度。每缺少一次考勤记录按考勤负责人或备案负责人旷一节课处理。

(九)对不按制度填写或漏填、谎报的班干部,以及不按照考勤成绩记分的教师等情况,将酌情给予责任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警告、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周五及节假日前后的请假,由辅导员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内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团总支书记审批,3天以上的,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批准。凡涉及到专业课程的必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病休不超过一天的,由辅导员审批。急病、重病可先入院并及时电话告知辅导员,由委托人办理请假手续。病愈返校后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进行销假。

(三)学生请假期满,应主动找批准人(辅导员)销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事后由辅导员和团总支书记或分管领导审批。

四、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请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7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各辅导员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各班班长要对缺勤、迟到和早退累计达到5次者的学生名单及时上报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及时的诫勉谈话和教育引导;对累计达到8次者,辅导员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进行特殊教育或在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累计达到学籍管理处分规定的,依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四)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6学时及其以上者或一学期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十次及其以上者,在学期操行等级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平时成绩考核办法,请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旷课一次扣5分。

(六)未尽事宜,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解释权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   

                                            

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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