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基本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使实验室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学校实验室评估标准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的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和建设部分:
上级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文件;实验室设置及主任任免文件;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评比、总结材料及证书;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安全记录等材料。
(二)实验教学部分:
课程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表;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部分:
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维修使用记录;借用登记记录;消耗材料领用记录;仪器设备的购置报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安装验收报告;使用、检修故障记录等。
二、实验室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适用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
2、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关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并提供给档案管理人员。
3、各单位要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4、各单位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归档保存。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
5、撤并的实验室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移交,保存工作。
6、关于设备档案的归档要求和管理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