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排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16-11-14点击数: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院教[2016]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排工作的通知》艺术设计学院现启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与教材征订的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院系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马公伟

副组长:郑冬冬

组员:李英,张斌,张强,闫萍,白亚男,张香云

二、教学计划编制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校内各年级上课周次为1-18周。

(二)编制要求

1.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实践环节计划(含第二课堂)。

2.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教学计划的,教学单位应依据《平顶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开课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根据教学计划分配教学任务,同时做好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工作,做好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备案工作。

三、教材征订

(一) 教材征订原则

1.教材征订须使用已正式出版的教材。

2.教材征订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3.教材征订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获奖教材、重点推荐和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4.杜绝本科选用专科教材,避免使用质量差、内容陈旧的教材,严禁使用包销教材,若发现重新选订。

(二)教材教参征订要求

1.各教研室对选用教材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讨,教研室严格把关,对应教学计划审核开设课程,杜绝错订、少订、漏订、重订现象发生。如有课程未征订教材,务必写明不需要征订教材的原因。

2.教参征订

教师参考书选用原则上必须与教材配套或属于同一类不同版别的优秀教材。凡属于教研或科研方面所需的工具书、专著、论著等参考资料原则上一律不予征订。教师参考书属于学院保存的图书资料,每门课程征订数目不超过2本,特殊情况需另行审批。

四、工作安排

1.119日至1114日,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人才培养方案。

2.1115日(周二)下午200-400,教学院长组织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核对开课计划。

3.1114日至1116日,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上报《开课变更申请表》到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变更。

4.1117日至1118日,教务处集中审核培养方案、开课变更与下学期开课计划的一致性。

5.1121日至1122日,从教务系统在线打印下学期教学计划(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上报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表与汇总表,新增教师(含外聘)授课提交平顶山学院教师录入教务系统信息表,提交跨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7.1116日至1122日,各教研室主任安排教学任务。

8.1123日:排课特殊要求如专业课要求空出3个上午的打报告上报教务处协调。

9.1124日至121日,教学秘书录入教学任务。

10.121日至129日学院编排专业课课表并审核课表,教务处协调解决排课中资源不足及课表优化问题。

11.1212日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师课表、班级课表、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计划(附件1)、第二课堂计划表(附件2)。

12.1214日—1219日各学院通知并指导学生对下学期课程进行选课,全部工作结束。

13.1121日至1122日,各教学单位将征订教材材料(附件3.4并提交EXCEL电子版至邮箱:jcsb@pdsu.edu.cn)报送教务处;1219日前务必将所征订教材录入教务系统。

 

 

                 艺术设计学院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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